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减刑次数,但是却有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规定,最多可减原判刑期限的二分之一。
一、监狱减刑会减多少手续?
最多能减一半刑期,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二、累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但是最多18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减刑机会一年有几次
一年内的减刑机会一般没有次数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其他情况下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且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判四年半有期徒刑最多减刑两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