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连续缴纳六个月可以报销。
1、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3、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4、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