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在2个月之内欠费是可以补缴后报销相应的费用的。如果达到3个月则即使补缴,也会在补缴的6个月之内不能报销所发生的费用。不过各地的管理是不完全相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