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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规定: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在劳动仲裁法中申请解决?

2023-11-14 来源:爱站旅游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适用本法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程序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程序和申请条件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申请条件包括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资格、争议事实具体性、争议金额限制等。申请人应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如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等。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程序和申请条件的遵守对于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争议。该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工作时间与福利等方面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程序和申请条件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并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如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等。遵守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程序和申请条件对于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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