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内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一般公务活动,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外出参加会议、执行任务、学习交流、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期间及公务活动之余,不得以私人聚会等任何理由饮用酒水;工作时间外倡导禁酒。
法律依据:《关于禁止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规定》 第四条 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含节假日值班及执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时内一律禁止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