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法律程序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调解;
5、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的话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