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检查、扣押等措施是常见的安全保障措施,但如果这些措施不合理,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向取保单位或监管机构提出申诉。如果觉得检查、扣押等措施不合理,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向取保单位或监管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其合理解释和处理。
2. 向律师咨询。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要求律师代表自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3. 申请变更取保方式。如果检查、扣押等措施严重影响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可以向取保单位申请变更取保方式,例如改为居住式取保等。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财物或者证据,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留在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家中,如果需要征收或者移动,应当制作清单,并经被取保候审人员签字确认。”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人员应当遵守政府机关或者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到指定的场所接受监管。”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采取措施的人和他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律师,有权向采取措施的机关和上一级机关提出控告、申诉和检举。”
总之,被取保候审人员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