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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不同市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2023-11-06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一、准备材料

1.居民分房、买房等入住后迁移户口

(1)契税证、准住通知单、购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证、廉租房证、单位自有住房使用证、公有住房租赁证、军产产权证等合法房屋手续; (以上材料科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并不是全部提交。

(2)户口簿、身份证;

(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2.本市居民迁入二手房落户:

(1)户主或产权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原住户户口未迁出,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购房人写出落户申请书,自愿承担落户后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3.居民购房迁移户口(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房产证;(2)户口簿、身份证;(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二、迁移流程

总体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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