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可能会发生纠纷和争议,例如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等。此时,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调解或者转交相应的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不得妨碍犯罪案件的侦查;
2.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取保候审期间,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经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对其采取;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先予执行刑事裁定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当被告人不服人民法院的强制措施决定提出抗诉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本机关通知被告人转到人民检察院受理;如果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可以依法与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协商处理。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对检察机关批准的强制措施和采取的保全措施,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不得超过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被害人民事赔偿案件与刑事案件衔接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有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了协议,经人民检察院同意,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也可以一并审理民事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