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从合同的定义,与固定合同的区别,以及无固定合同的订立等方面去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1,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3,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A.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B.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