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
如果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没有签订而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员工可能会申请仲裁要求判定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按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但合同到期单位还是选择续签的没有影响。既然合同到期还是需要续签还不如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