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受理后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保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作出决定需以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结论为依据,如尚未有结论则时限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人与社保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总之,工伤认定一般需在60日内完成,但对于明确情况的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受理后一般需要六十日内认定完毕。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要六十日会下来。从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需要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下,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要在60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