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预付款与定金有什么不同?
(1)定金的给付目的在于保证合同的成立或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注明“已收定金××元”或者表明交付款项的用途,如“为了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等。而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如果,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合同后,所收的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订立正式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实际所收费用。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即开发商按时交房,购房人按时支付房屋价款;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适用定金罚则。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违约时不会产生丧失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总结: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店对充值卡进行充值后,如果经营者依约定履行相应责任的,消费者不能直接要求退钱的,未按约定提供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