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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违章停车罚款扣分吗,怎样处罚

2024-02-21 来源:爱站旅游

违章停车罚款需满足两个条件: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离开,且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处理方法为在15天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核实罚款数额,不扣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罚款,不扣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交警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要对违章停车进行罚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第二,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是不构成违章停车的,不能予以处罚。

3、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把罚单处理了。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就行了。

拓展延伸

新交规违章停车:罚款扣分之外的处罚方式是什么?

除了罚款和扣分之外,根据新交规对违章停车的处罚方式,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知、强制教育、驾驶证暂扣、车辆扣押、行政拘留等。警告通知是对违章停车行为的书面警告,旨在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强制教育是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让驾驶员认识到违章停车的危害性,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驾驶证暂扣是指暂时收缴驾驶证,限制驾驶员在一定时间内驾驶机动车。车辆扣押是指将违章停车的车辆暂时扣押,直到相关处罚措施执行完毕。行政拘留是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根据具体情况,交通管理部门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

结语

对于违章停车的处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会采取罚款而不扣分的方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二是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则不构成违章停车,不能予以处罚。处理方法包括及时到指定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缴纳罚款等。除了罚款和扣分,还有其他处罚措施,如警告通知、强制教育、驾驶证暂扣、车辆扣押、行政拘留等,具体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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