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了东西又送回去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算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行为人已经转移了财物的占有的,即已经将财物盗窃到手的,犯罪就既遂了,因此也就不存在中止的问题了。
一、怎么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中止
应这样认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适用情况:
1、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2、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怎样界定犯罪中止
界定犯罪中止的标准:
1、犯罪中止是犯罪状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主观上,行为人有中止犯罪的决心;
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暂停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停止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避免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行为。
三、投毒自首是属于犯罪中止吗
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投毒自首说明行为人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投毒的行为,是犯罪既遂,因此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