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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化妆品从韩国由大洋公司“清田”号货轮运到中国,适用《海牙规则》,货物投保了平安险

2024-01-20 来源:爱站旅游

在2014年的司法考试真题卷一中,有一个题目涉及到了《海牙规则》、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以及承运人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题目描述了两批化妆品从韩国由大洋公司‘清田’号货轮运到中国,适用《海牙规则》,货物投保了平安险。第一批货物因‘清田’号过失与他船相碰致部分货物受损,第二批货物收货人在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已被他人提走。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

根据相关规则及司法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第一批货物受损虽由‘清田’号过失碰撞所致,但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仍可免责。这是因为《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管船过失造成的货损可以免责。

其次,碰撞导致第一批货物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这是因为平安险只承担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和特定意外事故引起的货物部分损失,不承担单纯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的部分损失。碰撞导致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所致,因此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最后,大洋公司应承担第二批货物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但不可以限制责任。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同时,根据第六条的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问题中,《海牙规则》和平安险的适用以及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都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各方需注意这些规则和规定的具体要求,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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