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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帮助罪主体,能作为第一被告吗

2024-01-08 来源:爱站旅游

不构成帮助罪主体,不能作为第一被告。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只是在起诉上的称谓,与实际量刑无关。一般情况第一被告会被认定为主犯。可以分主犯和从犯。主犯重、从犯轻。
被告的特征是:
1、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
2、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3、被告必须是被原告指控并经由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4、被告必须受法院裁判的约束。
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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