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权利有: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章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法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