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性质的行为,是指与人的身份和人格为内容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约稿、绘画、演出等一些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三条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八条 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