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品牌更加侧重于市场范畴,而商标更多的侧重于法律范畴。商标是需要到商标局注册审核的,注册成功后,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品牌是市场概念,更加注重和消费者建立一种联系,引导顾客进行消费,建立与品牌的忠诚度。
其次,在范畴上来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商标的范畴是比品牌要小的。因为商标知识品牌的标志和名称,作用是让消费者记住,但是品牌不仅仅是一个象征,更是一个综合体,有着人赋予的情感、价值观、理念、个性。
再次,在范围上来说,商标的使用是有国界限制的,每一个国家都有保护商标的法律,但是一般只保护本国的商标,超出了国界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但是品牌是没有国界限制的;且商标一般是单个的,二品牌可以有多个商标。
最后,在时效性上,二者都是有时效性的,商标的时效性由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年限是10年,但是是可以续,而且还能够继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商标的时效性是永久的;而品牌的时效性是由市场决定的,因此取决于经营者的能力和运营方法以及产品质量。
一、商标授权的好处
1、可以通过商标使企业的产品即时获得消费者认知。产品本身的质量当然很重要,但若再有一个良好的商标做为指导,消费者就能很快的记住这个产品,也就更容易接受。
2、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同样的产品,结合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带来比原来高的价格和高的销售额,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3、由商标授权者的巨型推广活动直接得益。商标授权者为了维持本商标的市场地位和知名度必须不断的培育商标角色,提醒消费者这些品牌商标的存在,更多的引起消费者的关注。这些商标的推广会直接给被授权商带来更好的销售业绩。
4、获得零售商(销售渠道)即时的兴趣及接纳。简单易记的品牌商标会很容易进入分销渠道。被授权商借助授权品牌商标的力量可以迅速进入绵密的通路,更广泛的与消费者接触。
5、可以最有效地取得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学习甚至改进其良好的经营模式来带动企业自有产品的发展。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