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不收费。但如果属于以下三种情况则要收费:
1、国家针对农村闲置3年以上的土地则需要进行回收,但如果不想被回收,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村集体缴纳费用,
2、一户多宅的现象。针对那些拥有一户多宅的行为,在确权的过程则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3、土地性质改变。国家规定针对土地的性质被改变,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则会有0.5-1万元的罚款,如果严重破坏土地的将会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