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竞买者一般要首先向指定单位或者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大体上就是首付款。
第二,取得竞拍资格后,竞买人要及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填写相关贷款申请表等待银行审批。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资料后进行申请,并把结果及时告知申请者。
第三,法院知悉竞买人贷款意愿后在法定的工作日内,指定联系人告知贷款银行拍卖成交信息,并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协助竞买者办理房贷。
第四,银行在收到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再次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并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等,并通知竞买者。
第五,竞买者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银行会将贷款部分金额直接打入法院指定的账号。
第六,法院向贷款银行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同竞买人一起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完成产权转移。
第七,在完成产权转移后,银行完成全部贷款发放并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法院,整个贷款全部完成。
一、民法典中对于拍卖中的房产能否财产保全
民法典对于拍卖中的房产能否财产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中的房屋,如果是在申请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可以申请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