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赔偿,根据民法典,合同约定赔偿或实际损失。解除条件包括严重违约、未按时履行、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租赁物危害承租人安全、未经同意转租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商铺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如何赔偿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会构成合同违约,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提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结语
商铺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涉及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了提前解除的赔偿方式,则按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商铺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严重违约、未按时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等情形。在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及时采取行动,以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存在安全或健康问题时,即使事先知晓质量问题,也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出借、抵押、拆解或转让等行为也可导致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