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的期限的确定遵守两个原则:一个原则是一次注册有效时间有限制。我国注册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无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连续续展。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标、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处罚
民事处罚包括:
1、立即停止侵权;
2、赔偿商标专用权人因被侵犯商标专用权遭受的损失(数额为:侵犯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害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人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刑事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个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伪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