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前员工违约在先,然后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一、辞工了老板不结清工资怎么处理
辞工了老板不结清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可以劳动仲裁申请的情况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 辞职 、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 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劳动纠纷人事怎么处理
公司劳动纠纷,人事应当积极与员工协商处理纠纷;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是劳动争议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