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这里的“判决指定的期限”,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一、坐牢人员的罚金,家属一定要交吗?
犯人坐牢没钱交罚金,家人是没有义务缴纳的,由被执行人自行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的罚金不交可以吗
法院的罚金不可以不交。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财产是执行机关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