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未收到您应得的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具有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权力。
法律分析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具有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权力。
结语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具有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权力。因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不要犹豫,及时采取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