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举例子来说,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那么A和B都要清算;B合并入A公司,B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的,那么A公司就不涉及清算。
一、公司解散后应多久内办理清算
公司解散后应三十日内办理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非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怎么处理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处理程序如下:
1、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5、确认方案后开始清算;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是谁
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的问题,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