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是11天。1、元旦1天;2、春节3天;3、清明节1天;4、劳动节1天;5、端午节1天;6、国庆节3天;7、中秋节1天。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2、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6、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法定节日公司不放假怎么投诉
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如果公司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话,还可以向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既不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到劳动局投诉不用劳动者花钱。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