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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债权人在抵押物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以进行的行为有哪些?

2023-10-01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当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行为:

1. 动产抵押: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抵押物上的动产依法清偿债务。

2. 不动产抵押: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上的不动产依法清偿债务。

3.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4. 补足抵押物: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补足抵押物的价值,从而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兑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财产在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起拍卖或变卖诉讼,将其全部或部分折成价款抵偿债务。

2.《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抵押担保物的质量或数量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担保物的余价追索债权。

3.《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通过变卖不动产、动产,或者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在变卖、转让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债权,未清偿的部分,按照担保物与担保债权的价值比例分配。

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被担保债权的实现顺序,由担保协议、抵押物所在地法律、当事人约定等确定。在法律无规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被担保债权的实现应当按照担保物的优先顺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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