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一般有好几份,同时房产交易部门,也有备案,可复印并加盖留存部门的公章,没有太大的危害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