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生育过子女只收养了一个子女的;或者说是已生育过一子女又收养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前提是,收养的子女必须是合法收养的子女,也就是说,收养行为是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的。
如果是非法收养的,那就不能再生育了,因为非法的收养行为经当地计生部门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则视同违法生育子女处理。
一、双方私下收养孩子是否违法
双方私下收养孩子是违法的。因为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收养手续,不办理收养手续是违法的。
收养子女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人除了办理收养手续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岁。
二、收养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收养的最新规定如下:
1、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个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2、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未成年人,不受限制;
3、配偶收养子女的,夫妻应当共同收养;
4、无配偶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岁以上。
收养是指收下别人的儿女作为自己的儿女来抚养。
三、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是什么
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是:
1、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累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有生育过子女,但是子女意外情况下死亡的,又生育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的;
4、夫妻生育了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目前只有一个子女,且确定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