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被收买的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予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