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以后原则上不会失效,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前没有立新的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自愿订立的,并且公证的程序合法,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法律规定了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即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