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