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迁户口后,旧身份证是否还可用?
迁了户口原来的身份证还能不能用,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户口迁移只是住所地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原身份证合法有效,可以继续使用。公安局会把变动的住址写入芯片。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有需要,当事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
2、如果办理新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原来的身份证不能用。
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办身份证要求如下:
1、需要带户口本;
2、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出示户口本,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名;
3、办结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天,如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4、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表情端庄大方,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5、照身份证相片要求穿深色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总而言之,户口迁移之后,如果符合要求身份证还可以继续使用,公安局会把变动的住址写入芯片,如果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二、我想问一下,关于身份证补办后,旧身份证还可以用吗
1、身份证补办之后,原身份证如果仍然在有效期内,就能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