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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2024-04-04 来源:爱站旅游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且并未续租;

2、出租的房屋灭失;

3、承租人死亡,且生前并未有共同居住人;

4、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一、租赁期内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吗

租赁期满房东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因为租赁期满的,承租人没有继续占有房屋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房屋租赁合同涨价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涨价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市场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的长短等情况进行约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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