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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的偿还顺序

2024-04-22 来源:爱站旅游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一、独生子女费企业破产有其他办法吗

独生子女费企业破产就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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