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即:单位办理职工缴存登记时间在每月20日(含20日)前办妥的,自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每月20日后办妥的,自次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职工停缴登记,在每月20日(含20日)前办妥的,自当月起停缴住房公积金;在每月20日后办妥的,自次月起停缴住房公积金。
一、杭州公积金缴存额度计算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二、杭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分为申请、受理、贷款核准、办理抵押、送达五步,详细步骤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递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
(二)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三)贷款核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将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的申请材料、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核准贷款决定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或部门内部流转方式传递)给不动产登记部门;
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四)办理抵押
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及核准贷款决定后,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原因;审核通过的,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审核决定及登记证明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或部门内部流转方式传递)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五)短信送达
送达同意贷款短信,等待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