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批量招工项目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组织劳动力。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招聘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负责发布乙方招聘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并将求职人员基本资料提供给乙方。
3、为成功上岗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跟踪回访服务。
4、劳动力输送到乙方后,员工与乙方所发生的用工及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为甲方提供详细、真实、合法的招聘信息(包括:工作条件、食宿环境及其他待遇)。
2、在甲方所组织人员到招聘单位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职业介绍成功跟踪回访工作。
3、负责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及复印件,确保其用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职业介绍回访服务的`相关,包括《员工花名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在市八区参保的)或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在番禺、增城、花都、从化参保)、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并需加盖公司公章。
5、乙方应对其因执行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三、职业介绍成功费用的收取
乙方按实际录用名单向甲方支付每人50元组织服务费(成功介绍以求职者成功上岗满一个月为界限),不成功的乙方不支付组织服务费。同时,甲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完税发票给乙方。
四、本协议合作时间:
_______年01月25日——_______年04月24日,共三个月。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