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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小区车位租赁合同书 篇6

2024-07-17 来源:爱站旅游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车位地址: 号车位。

  二、租赁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正常结算租金,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如因物业整体变动导致车位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除正常结算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 元/每月,含物业服务费。

  2、押金:¥ 元。

  3、支付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后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月日前支付后续个月的车位租金;依此类推。

  4、发票:甲方无须提供发票。

  5、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四、其他

  1、甲方除提供车位以外,不承担车辆及其财务的保管义务。如发生车辆被盗抢等,如需要甲方配合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甲方应予配合;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

  2、乙方应接受车位所在的管理场所对车位的管理,如管理措施发生变化,乙方应按新的管理措施执行。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若乙方拖欠租赁费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车位没收押金。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收据本人现已收到支付的车位租赁押金以及租金¥元。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收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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