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