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安委【20xx】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粤安办【20xx】15号、揭安委办【20xx】4号文件和2月20日全省、揭阳市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防护期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领导小组,由赖卓平局长任组长,周乐宜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秘书股、政工办、基层股、宣教股、公律股、法援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秘书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结束。
四、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范围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系统,各股、室、处、所、中心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采取强硬措施,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一)要深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领导“一岗双责”规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防范、整改和应急工作机制,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考评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实行专库专人保管。
(二)要深入检查消防安全情况。看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指示标识是否清楚规范,应急灯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有效和定期检查;有无埋压电线现象、有无设备长时间运转且无人看管的情况。
(三)要深入检查油电气安全情况。看场所现场、办公楼、饭堂等部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裸露;有无乱拉乱接现象;有无超负荷用电现象;是否安装空气漏电开关;配电箱是否按要求设置。看各种压力容器、设施(饭堂的`煤气瓶、高压锅等)、用油用气管道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管理。
(四)要深入检查设备安全情况。看相关生产设备是否双开关双保险,是否有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各种危险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设备有无定期检修,并进行登记;设备是否有漏油、漏电现象;劳动防护是否落实到位。
(五)要深入检查行车安全情况。机动车辆是否定期检车审证,是否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身体检查;是否有开霸王车、超速行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是否有已经超过报废期限或者改装的车辆仍然上路行驶现象;对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有毒)物品的车辆,是否有防护措施等。
(六)要深入检查办公楼和外租物业安全情况。看是否存在危房;出租物业是否签订有效合同,并明确用途;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违法侵权的项目。
(七)要深入检查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情况。看防雷电设施、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山体滑坡隐患;是否对可能存在的水害、溃坝、大墙房屋坍塌等自然灾害进行排查;是否制定具体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是否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股、室、中心、所要认真学习,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
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迅速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排查整治扎实有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载体,加大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大检查行动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值守,及时反馈。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