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司法厅:
你厅x年3月13日《xx省司法厅关于xx省立法研究会能否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请示》(〔〕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国家需要设立。xx省立法研究会不具备设立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因此不同意xx省立法研究会设立律师事务所。
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