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药监办食16号《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国食药监食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全县学校开展了春秋两季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两次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区域内共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15所。其中有学校食堂中学11所、中心小学19所、片小学4所、幼儿园20所,共有学校食堂54个;46所学校、幼儿园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指导思想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工作经验,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整顿,切实解决学校餐饮服务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障全县师生饮食安全。
三、整治情况
两次整治共出动监督员4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8台次,共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108所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学校、幼儿园46所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54所学校幼儿园都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00%;配备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占100%;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的占10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和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的占98%以上。
9月中旬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具采样40个样品,委托通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后合格率占100%。
四、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和加工操作;食品原料贮存方式;索证索票及采购台账;餐饮具、加工用具的清洗和消毒;留样设备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工用油。
五、存在问题
1、卫生设施相对不足,基本功能用房或加工场所不能保证功能分区;
2、食堂内外环境不干净整洁,无足够的“五防”设施及措施;
3、学生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个别工作人员没穿戴工作服帽及有不良的卫生习惯;
4、采购的食品及源料未建立验收和进货台账,尚未得到有效规范;
5、学生食堂无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设备,不能提供学生使用消毒餐饮具;
6、无留样设备,未能按规定留样;
7、营养餐都配备了专或兼职管理人员,都有营养餐按收和发放台账,但储存间、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整治监督检查人员针对相应的学校都下发整改意见书,并对部分学校幼儿下发责令改正书共12份,占22.2%;
六、建议
1、强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尽快形成利用暑假期间开展食堂卫生整改机制。
3、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将学校食品、饮用水、传染病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教育部门年终考核范畴。
4、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食堂的投入,努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检查督促学校对食堂的经营资质和物资准入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