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完善风险为本监管原则和工作要求。
明确人民银行应当对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准确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状况。
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实施分类监管。
2.增加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八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