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和法人的话语权问题,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区别。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结果以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而法人代表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负责公司的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董事会负责。另外,文章还介绍了股权比例与控制权的关系,即占股比例大于50%才有绝对控制权。
法律分析
股份制企业的大股东和法人具有平等的话语权。股份公司就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结果以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并非由单一股东或法人决定。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区别
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驶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驶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中一切事情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股权多少才有控制权
公司占股占比例大于50%才有绝对控制权。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拓展延伸
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1、实行代理投票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小股东因各种原因有可能很难亲自来参加股东大会,为了不放弃自己本来就应该有的权益和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法律有必要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方式,并在书面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自的权益,委托的具体权限,条件,要求等事项。
2、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
3、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排除在股东大会对决议或者议案进行表决时,当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不论其是否有可能在表决时投赞成或者反对票,一律无效。
4、少数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而董事会一般由控制股东操纵。
结语
本文介绍了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和法人的话语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区别以及股权对控制权的影响。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以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而非由单一股东或法人决定。同时,公司占股占比例大于50%才有绝对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