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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赔偿多少

2023-09-17 来源:爱站旅游

土地征收时拆迁房屋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只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拆迁房屋?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拆迁流程有哪些?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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