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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与案件受理费的差别

2023-09-23 来源:爱站旅游

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的区别在于: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而案件受理费是原告预交的费用。诉讼费根据胜败和实际情况由法院决定,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根据利害关系决定费用分担;案件受理费是国家规费,应由败诉方负担或由法院决定负担,具有国家税收性质。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法律分析

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区别如下:

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该诉讼费承担方应根据诉讼胜败以及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决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案件受理费,又称“国家规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时,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以及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人民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拓展延伸

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及应用场景

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是在司法程序中涉及的两个费用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起诉费、审判费、执行费等。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受理案件时由当事人缴纳的费用,用于覆盖法院的运营成本。计算方法方面,诉讼费一般根据案件的性质、争议金额等因素确定,而案件受理费则根据法院的规定进行计算。应用场景上,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数额和适用范围因国家法律、地区规定等而异。当事人需要在诉讼过程中了解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情况,以便合理预算和支付费用,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结语

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是司法程序中的两个不同概念。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而案件受理费是原告在案件受理时预交的费用。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数额和适用范围因法律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应了解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情况,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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