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共同排查梳理出的46处省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0处县乡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65处平交路口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通知人:
日期: